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再利用計畫
2020
鳳山縣舊城在臺灣歷史發展上佔有重要地位,在明鄭時期為高雄地區重要的屯墾區,清領時期所扮演的乃是鳳山縣治所在。過去辦理清代鳳山縣舊城本體之研究,多集中於縣城搬遷之史實考證及古蹟修復計劃,對於鳳山縣城的興建緣由、過程都有詳盡之考證與整理,惟未有完整古蹟之再利用計畫。 為利逐步落實再造臺灣第一石城歷史現場的目標,以有形配合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策略,冀望達成重建並重見舊城歷史現場的願景。
鳳山縣舊城在臺灣歷史發展上佔有重要地位,在明鄭時期為高雄地區重要的屯墾區,清領時期所扮演的乃是鳳山縣治所在,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最早由內政部於1985年8月19日74臺內民字第338095號公告為第一級古蹟,最初公告的標的包含:東門、南門、北門及其城牆、護城河,以及北門外之土地廟與井等,合稱為「鳳山縣舊城」。增列西門砲台段,爾後文建會先於2011年公告(西門段城牆遺構,左營區興隆段756、810-1、807-2部份、808-1、811部份)為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的土地定著範圍(含2筆古蹟範圍,會授資籌二字第10030029591號),2015年由文化部再公告擴大西門古蹟本體範圍與定著土地範圍(文授資局蹟字第10430033682號),2018年3月30日文化部新增城牆5段殘蹟,包括東南側的海強幼稚園段、東北側的眷文館段、龜山蓮池潭段、西北側的海軍出版社段、左營大路4巷段。
過去辦理清代鳳山縣舊城本體之研究,多集中於縣城搬遷之史實考證及古蹟修復計劃,對於鳳山縣城的興建緣由、過程都有詳盡之考證與整理,包括:李乾朗1984《高雄左營舊城城門暨雄鎮北門礟臺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1、陳啟仁2009《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東門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曾憲嫻2013《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左營舊城風貌重塑規劃暨遊憩區細部計畫研擬案》…等,惟未有完整古蹟之再利用計畫。
為利逐步落實再造臺灣第一石城歷史現場之「重建臺灣第一石城」、「縫合龜山串接蓮潭」、「歷史堆疊城市考古」、「舊城門戶重塑再造」、「貫穿古今散步舊城」等五大計劃目標,以有形配合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策略,冀望達成重建並重見舊城歷史現場的願景。依民國106年公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二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須辦理修復再利用計畫,爰委託辦理本案,針對城內所涉相關計畫及法令提出檢討及建議,並提出再利用規劃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