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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殘蹟整體營造先期規劃

2021

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升格為國定古蹟,而現況古蹟分散、遺構埋藏在地下,如何在完整城牆概念下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並凝聚民眾對當代都市發展中府城歷史脈絡的意識,進而建立城市治理的典範,成為未來必須面對的重要挑戰與課題。爰此,臺南市政府辦理本案委託,盤點城門及城垣構成之帶狀區域之資源進行規劃,擬定串聯臺灣府城空間紋理之實施計畫,並找出可實施之營造點,亦提出營造計畫建議。在此計畫基礎下,讓在府城300年即將到來之際,能夠作為後續作業之原則並加強民眾對府城城垣之認識。而本團隊基於本案的目的的理解,以及對「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持續性研究。

本案提出三個認知架構:

一、 關於文化資產指定與價值論述
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殘跡之價值在於見證台南府城從清代至今的社會環境與實質空間的變遷過程,其建置反映了清代對台灣的治理,拆除過程則反映日本殖民統治下的都市治理與都市發展歷程;在戰後的保存與修復則呈現出戰後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觀念的演變。此外,在建築本體也保存了具特色的工法與構造,以及具有稀少性且不易再現,在與現存其他城垣相關之文化資產比較後,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殘跡因具有重要性、保存較為完整以及具有代表性,所以於2020年12月公告升格為國定古蹟。然除了已指定之古蹟本體與定著範圍之外,原城垣所在地籍位置亦有連結空間紋理的意義,且尚可能有地下遺構。本案應作為府城城垣空間脈絡展現,以及促成保存價值與標的持續擴充的契機。

二、關於歷史空間管維與環境整備
指定國定古蹟依法需擬定保存計畫、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管理維護計畫。並依公告定著土地範圍及古蹟本體實施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宣揚及權利之轉移。雖然臺灣府城城門及城垣殘跡甫變更文資類別,尚未擬定相關計畫。然以其分布環境與所在現狀,面臨著程度不同的潛力與威脅,亟需提出「過渡性」或「策略性」的管維構想。此外,以整體都市環境著眼,古蹟與周邊地區共構形成具有歷史保存特質即自明性的獨特場域,且原有城垣空間脈絡的連續性也隱現交雜在城市空間中。因此,本計畫除了提出在整體城垣的面向進行歷史性環境的整備規畫以外,也需因應不同的城垣狀態類型,擬定具有示範性與宣示性的策略與建議。

三、 關於文化治理與城市願景
本案做為府城城垣文化資產保存的前導,應以透過空間營造的規畫以及社會大眾的參與,加深對府城歷史與空間發展的理解為目標。透過單一或帶狀營造點的實踐,除將文化資產概念引入外,也能夠導入對於在地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以及歷史的認識,進而建構府城城牆城市的整體觀點與價值。在此基礎上,重新檢視既有都市空間與生活環境,確立當代城垣歷史保存的城市文化核心與治理架構,建構台南府城邁向下個百年的城市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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